【愛滋修法聯盟新聞稿】愛滋條例修訂,全國愛滋團體緊急會商,籌組修法聯盟推民間版法規,持續關注人權2014-04-23
正當全國關注反核、服貿議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卻悄悄地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準備排入議程修法。長期從事第一線愛滋服務及關注愛滋人權的12個民間愛滋團體,得知消息後,於4月22日緊急開會,對修正法條交換意見,並於會後立即組成「愛滋修法聯盟」,準備推出民間版修法版本,尋求立法委員支持。
多年未曾修改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在主管機關衛福部研擬多年後,今年初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入行政院,4月3日由行政院通過送交立法院。
對於衛福部公告的修法總說明所列修改條文,各團體除肯定「外籍感染者需遣送出境」等違反人權法條終於刪除,也對於其他攸關國人隱私保障與感染者治療權益議題的修改條文感到高度憂慮,並於會中充分討論相關意見,凝聚共識。
綜觀這次衛生福利部研擬的修正條文,有三大備受關注的議題:
一、愛滋治療費用政策的重大變動(第十六條),免費愛滋治療由終生提供改為確診後兩年,之後回歸健保制度由感染者支付部分負擔。
二、原「篩檢需由當事人同意」的法條,增列例外(免當事人同意)條款(第十五條之一)。
三、刪除外籍感染者確診後遣送出境規定(刪除第十八、十九、二十條)。
含括感染者團體,以及長期從事愛滋相關第一線工作的醫療、權益、照護、倡議等台灣主要愛滋民間團體,在衛福部研擬修法期間,即高度關切修法內容。4月22日在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號召下,緊急開會,經過長達五小時的熱烈討論與意見交換,決定共同組成「愛滋修法聯盟」,推出民間版的修正條文,並將展開立委聯繫工作,進行國會遊說。
愛滋修法聯盟表示,在台灣社會,愛滋仍是飽受社會歧視、偏見壓迫的疾病,感染者的人權保障長期未能受到應有的關注,各愛滋團體長期的第一線服務,對此感受特別深刻,因此希望透過這次對修法內容的意見表達,與社會進行更多對話,藉此改變社會對愛滋、對感染者的偏見。
愛滋修法聯盟發起組成團體:(依筆畫)
小YG行動聯盟、台灣世界愛滋快樂聯盟、台灣基地協會、台灣露德協會、台灣紅絲帶基金會、台灣關愛之家協會、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帕斯堤聯盟、愛之希望協會、愛滋病學會、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懷愛協會等12個團體。